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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
来源:新华社 | 时间:2020-03-02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指导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25日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

  指南明确,恢复开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分区分级,不搞“一刀切”。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继续闭馆。疫情中风险和低风险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坚持防疫优先,做好恢复开放的预案和准备工作。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抓好防控工作。拟恢复开放的场馆,要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当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

  指南强调,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员工聚集。同时,做好场馆防控工作,分区域分项目恢复开放服务,配备防护物资,保持场馆通风,加强清洁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并持续做好线上服务。

  指南要求,加强对群众进出场馆的管理和服务。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对进入人员进行登记;确保进馆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采取人员限流措施,避免形成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

  指南要求,做好发现疫情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

 

    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xinhuanet.com/2020-02/25/c_11256253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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